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1
(资料图)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思源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378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473 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196 万份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思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完成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
“本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思源 JLC3,期权代码:037378,现
将有关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决议》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及《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决议》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45.70 元/份调整为 45.40 元/份,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标的股票种类及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三)行权价格:45.40 元/份。
(四)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实际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总计 2196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杨帜华 董事、副总经理 30 1.37% 0.04%
杨雯 副总经理 25 1.14% 0.03%
章良栋 副总经理 25 1.14% 0.03%
杨哲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 0.91% 0.026%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096 95.44% 2.72%
人员(469 人)
合计(473 人) 2196 100% 2.85%
注: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
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等待期满后,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根据下述行权安排按比例
分批行权。具体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2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2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行权期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四个行权期 3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对应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
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A)
考核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考核期 2023 年 15% 10%
第二个考核期 2024 年 30% 20%
第三个考核期 2025 年 45% 35%
第四个考核期 2026 年 60% 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增
An≤A<Am X=60%+(A-An)/(Am-An)*40%
长率(A)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
的该考核年度对应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
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5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对应行权期内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
至下期行权。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一)调整行权价格
鉴于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5.70 元/份调整为 45.40 元/份。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本次共计 4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登记的
激励对象为 473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96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29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 2196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
行了测算,授予的股票期权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股票期权数量 需摊销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公司股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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