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四种形态”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一篇:最后一页
Copyright 2015-2022 华声日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36 联系邮箱: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