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倪一帆)
本人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在任职期间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2022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本人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
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虽暂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但对公司审计部的日
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给予指导。
(三)股东大会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的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为 0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时
机,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
了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
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
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
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倪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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